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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恩施州宣恩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58人公告

2024-03-11 09:19:36
华图教育

宣恩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2号)和《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集聚“贡水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宣人才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宣恩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共有29家事业单位、51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才5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宣恩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这类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聘用对象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报名考生须签订《宣恩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各位应聘人员理性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考岗位所需材料按报名要求发送至相应报名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宣恩县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扫描件。
4.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请应聘人员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扫描件截图编辑在附件2报名表word文档指定的方框中,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相关资料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命名,一次性打包后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7:30。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网上报名提交后,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核结果。在报名期限内因资料发送不完整需补充资料的,补充资料时间截止2024年3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视作报名无效。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为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具体比例要求详见《岗位表》。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资格证明等资料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报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3)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岗位代码xe20240336、xe20240337:若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为1:1时,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当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大于1:1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2.岗位代码xe20240310、xe20240326、xe20240327、xe20240334、xe20240335:资格审核合格的本科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的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若达不到1:10(不含10)的,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达到1:10(含10)的,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3.其他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的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若达不到1:10(不含10)的,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达到1:10(含10)的,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4.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折合前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5.测试(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采取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的,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确定。
6.同一岗位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依据,不计入测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未折合笔试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7.宣恩县第一中学、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无学生讲课;其他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8.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条件的此类人员在报名时同步上传住培合格的相关材料,经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可视为研究生,享受相应报考、测试政策。未在报名时限内上传的,视作放弃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9.具体测试方式根据岗位报考实际情况确定,确定后将与测试时间、地点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宣恩人社”微信公众号将同步转载。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采取测试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从最低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因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同样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加试成绩高且不低于60分的进入体检程序。
3.体检工作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引进人才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在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其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由考察组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将备案材料书面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备案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实行候聘制度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60分及以上的)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库,为候聘人选保留候聘资格,候聘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如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因工作需要,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规依次进行递补。
九、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依规依次从候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并对引进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并依规备案。对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人才公告发布网站,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人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体检、考察、备案对象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宣恩人社”微信公众号是相关信息转载平台,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办   0718-5832130
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8-5848929
监督举报电话:宣恩县人社局     0718-5832667
附件1:宣恩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宣恩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宣恩县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宣恩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政策清单.docx
附件5.教育部专业目录(研究生及本科).zip
原文标题:宣恩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恩施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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